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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项目通过省级绩效考评

  • 时间: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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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财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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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5,根据《四川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成立联合评审组,组织开展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对2013实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18个示范县及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涉及专项资金1820.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4.79 %  

通过现场评价,评审组认为,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完成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58分。项目期间内,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改造庄稼医院300个;兴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460个;建成农资配送中心及销售网点830个;建立和完善日用消费品网点550个;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1140个;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440个。  

该项目的实施带动了社会投资,较好解决了农村就业问题;通过开展日用消费品销售、农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性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购物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评审发现,项目实施及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个别项目未按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工程进度滞后,未能实现预期功能等方面。  

    针对存在问题,评审组提出了改建和完善的相关建议,一是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四川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标准。二是财政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发挥效益。